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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9日,由浙江省股權投資行業協會主辦,上海市協力律師事務所承辦,以及上海市律師協會基金業務研究委員會、北京基金業協會、沈陽市基金業協會、陜西省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重慶股權投資基金協會、深圳市私募基金商會作為支持單位的“私募基金清算及退出法律實務交流會”成功舉行。本次交流會協會邀請到上海市協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馬晨光主講,協會會員單位及諸多來自全國各地的金融機構、投資機構負責人積極參與,累計觀看達1700人次。
馬晨光律師介紹了私募基金清算的流程以及清算中的核心法律問題,結合司法實踐講解了基金清算與定損的關系,并具體介紹了私募基金非正常退出的多種形式及法律實務問題,包括合伙型基金劣后級LP回購基金份額的司法認定、通過履行對賭回購/差額補足使得基金退出的司法認定、S基金的最新實踐以及投資人的非現金分配退出等。
對于合伙型基金劣后級LP回購基金份額,馬律師指出,最高院在新近案例中通過穿透式司法審查識別當事人的締約真實意思,認定投資人的真實意圖非對合伙企業進行投資,而是意圖獲得固定回報,屬“名為投資,實為借貸”,并進一步認定投資的虛偽意思表示屬無效。該司法審查趨勢值得關注。
對于司法實踐對差額補足性質的識別,馬律師結合案例指出,審判機構可能會判斷差補義務是否存在主債權、差補義務是否具有從屬性、差補義務與“主債務”是否具有同一性等內容綜合認定。馬律師還講解了差補性質的識別對差補效力、當事人責任的影響。
會后,馬律師結合實務經驗對學員所提問題進行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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